

蕉嶺縣駿業(yè)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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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快訊(記者張曉蘭)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稱,自如方面對租客表示,個稅住房租金專項扣除的出租房信息要填寫為“個人”一事,1月4日晚,多位自如管家在朋友圈發(fā)布新通知稱,所有租客可在個稅申報APP中將出租房填寫為組織,并提供出租方為組織的相關資料。
新京報記者從自如方面證實,目前填報個稅住房租金專項扣除可選擇“組織”,填寫相應公司信息。同時,自如表示,自如不是出租方,是為了租客申報便捷才提供公司信息。
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(jiān)嚴躍進點評稱,抵扣個稅可利好租客,但讓房東還是企業(yè)方來承擔稅費,有相關爭議。讓房東來繳納肯定行不通,一方面,房東可能不愿意繳納,另一方面,讓這么多房東來繳納也會引起很多問題。
嚴躍進指出,出租方從房東個人變更為組織,調整前后的差異,某種程度上,涉及房源的界定問題,是屬于自如還是房東,即自如是屬于第三方代為管理,還是屬于自如本身,不同的界定,會涉及誰來承擔租賃背后的稅收問題。由自如來承擔,這能體現(xiàn)企業(yè)全權管理房源的概念。
不過,法律界人士認為,所謂個人所得稅,是誰所得誰繳納。法律上就不應該由自如方繳納,因為房租是由房東收取的,法律上就應該由房東來繳納,但因為房東和自如方有合同約定,自如方為促進代理關系的成立,自如可能會自愿代理房東繳納個稅